小心“空手套狼” 身陷囹圄“车钱两空”
如今,因为业务需要,不少人会到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李某廣州租車却不是为了自己用,而是把车抵押给别人,换来的钱供其开销。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李某先后从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6辆车,并以将车辆抵押进行借款的方式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取得现金共计269700元。10月2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8月3日,李某租了一輛大衆寶來轎車,又找人僞造了的該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等證件,在許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陽光大道與許繁路交叉口附近,他冒充這輛車的車主,將該車抵押給被害人劉先生,騙取劉先生現金23000元。
一个星期后,尝到了甜头的李某故技重施,利用其租赁来的一辆东风日产天籁轿车和伪造的相关证件,冒充该车车主,将车抵押给了韦先生,骗取韦先生现金66500元。在之后的一个多月里,李某又先后租赁了4辆轿车,以同样的方式抵押给他人获利,所得的赃款全都被他挥霍掉了。
其实,李某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只要接收车辆的借款方尽到严格审核的义务,伪造的个人信息和车辆手续就难以蒙混过关。在廣州租車過程中,汽車租賃公司和個人應當盡量核實相關信息,並設立有效擔保。在訂立廣州租車合同時,盡最大努力規避風險,並在車輛出租後實時跟蹤監測車輛信息。而從事民間汽車貸款的公司或個人也應當提高法律意識,自覺抵制來路不明的汽車。不然,一旦用于抵押的車輛被真正的所有人追回,很有可能出現“車錢兩空”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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