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關于加強和規範出租車行業管理及緩解“打的難”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6年前,爭取使廣州市的出租車規模基本達到每千人不少于2輛的要求,並且探索試行有區別的出租車運價標准,實行日間和夜間有區別的運價標准。同時探索設置出租車禁停區,到2016年底,爭取試點1個以上出租車禁停區。
後年每千人2輛的士
《意見》提出,將根據廣州市的人口總量、區域面積、出租車利用率、市民出行特點等因素,定期測算我市的出租車需求量。爭取到2016年底使廣州的出租車規模基本達到每千人2輛的標准。以廣州目前1600萬常住人口算,屆時,廣州至少要增加1萬輛出租車。
目前廣州市乘客通過電召乘車的次數僅占總乘車次數的1.43%,“電召難”問題與“打的難”問題突出。《意見》提出,將發展電召,減少空駛。探索在全市實行有償電召服務,電召服務收入的分配重點向出租車司機傾斜;電召服務平台系統逐步實行預約收費,最大限度減少乘客的違約率;逐步形成多種模式結合的綜合性電召服務體系。
爭取試點出租車禁停區
《意見》還提出,將完善出租車客運價格形成與調整機制,探索試行有區別的出租車運價標准,實行日間和夜間有區別的運價標准。
此外,《意見》還提出,在繁華商業區、商務中心區、人流密集區、大型居住區等重點區域布點建設出租車港灣式停靠站和出租車調度站,同時探索設置出租車禁停區,出租車進入禁停區後只能在指定的出租車港灣式停靠站和出租車調度站搭載乘客。禁停區內的調度站實行運力動態控制,出現運力不足時將由站點通過運力調度進行補充。到2016年底,爭取試點1個以上出租車禁停區。
小型出租車企業要重組
在規範經營方面,《意見》提出,將探索在出租車運力招標時設置數量資源整合激勵指標,通過政策傾斜引導企業兼並重組;鼓勵行業龍頭企業發揮資金和規模優勢,主動兼並中小企業;強化對出租車企業的監督考核,運用出租車行業退出機制,引導小、弱、差企業退出市場或重組;科學制定出租車企業資源整合引導方案,爭取到2016年底我市的出租車企業總數減少到55家左右,整合後的單體出租車企業車輛擁有量一般不少于50輛。
此外,還將在兼顧出租車企業和司機雙方利益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出租車經營行爲,通過科學的定價機制合理確定出租車承包費標准,保障出租車司機的穩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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